根据考古发现,新石器时代,就有人类聚居。唐、宋时期已形成村落。枣庄因多枣树而得名。
夏(约公元前2070年~约前1600年),枣庄地区南属鄫国,北和西部属滕和薛。夏杼帝五年封曲列于鄫,鄫旧城在枣庄市境东临沂市兰陵县鄫城村。
商(约公元前1600年~前1046年),枣庄地区西北部为滕国、郳国和薛国,东北属鄫国,中部为蔇国,南部为逼阳。殷封蔇子翦于蔇,属大彭国,蔇旧城在枣庄市境内西集附近。
西周(公元前1046年~前771年),枣庄地区东部属鄫国,南部属逼阳,西属薛国,北属滕、郳(鲁国附庸国)二国。薛国当时辖二邑:一为奚邑(奚村一带);一为常邑(南常一带)。
春秋(公元前770年~前476年),春秋前期,枣庄地区东属郜国,南属阳国,西部属薛国,北部属滕国和小邾国。公元前695年,鲁占枣庄地区东部中部,南部属宋国的阳,西部、北部属齐之滕国和小邾国。小邾国当时辖滥邑(羊庄镇土城村)、互乡邑(城头乡长巷一带)、孤骀(木石)三邑。公元前567年,莒国灭鄫国,晋、宋灭阳,宋改阳为傅阳,鲁国占鄫国置次邑(兰陵)并伐小邾国取今滕县东部,齐国南进占领薛城,更名舒州。
战国(公元前475年~前221年),枣庄地区东部属兰陵,南部为傅阳,西为齐之舒州,北部仍为齐之滕国。公元前309年,于滕东置灵邱邑(陡城村),舒州改称薛国,辖奚、常二邑。是时小邾、傅阳、兰陵、滥邑皆属楚。公元前254年,枣庄地区全境属于楚。
秦(公元前221年~前207年),枣庄地区东属郯郡的兰陵县、鄫县,南部为傅阳县,西为薛郡的薛县、戚县,北部为滕县。
西汉(公元前206年~公元8年),枣庄地区北部属鲁国,后又属沛国,辖蕃县、滕县、薛县,戚县(夏镇一带);南部为楚地。而后均属东海郡,辖合乡县、昌虑县、桃山县(水泉乡一带)、新阳县( 枣庄
北安阳)、孟壤县(郭村西南)、建阳县(半湖一带)、阴平县(阴平一带)、氶县(峄城西)、兰祺县(兰城店一带)、傅阳县、建陵县(南常一带)。
王莽新朝(公元9年~23年),枣庄地区属平郡,承县改称氶治县,昌虑改称昌聚县,建阳改称建力县,新阳改称博聚县,合乡改称合聚县,傅阳改称傅亭县。蕃县、薛县、公邱县、阴平县、戚县,未变。
东汉(公元25年~220年),枣庄地区属东海郡。西北属鲁国、沛国,东南部分属琅琊国、彭城国,西北部先后置蕃县、薛县(属鲁国)、公邱县、戚县(属沛国)、昌虑县、合乡县、桃山县(属东海郡),东南部置鄫县(属琅琊国),氶县、阴平县(属东海郡)、傅阳县(属彭城国)。
三国(公元220年~265年),枣庄地区属魏。东部属东海郡,南部属彭城郡,西属沛郡,北属鲁郡。西置戚县,属沛郡;南置兰陵、阴平、氶县,属东海郡;傅阳县属彭城郡;北置蕃、薛、昌虑县,属鲁郡;公邱、合乡县属东海郡。
晋朝(公元265年~420年),枣庄地区北部初属鲁郡,后属兰陵郡,南属东海郡。北部先后置蕃县、薛县、公邱县、戚县,属鲁郡;南部先后置氶县、鄫县、阴平县、昌虑县、合乡县,属兰陵郡;傅阳县属彭城郡;兰陵县属东海郡。东晋区划袭西晋建制。公元327年枣庄为后赵辖地。公元366年为后燕辖地。
公元382年属前秦。公元395年,枣庄地区薛城以南为东晋辖地,薛城以北为后燕辖地,时为晋与后燕在兖徐地区反复争战几十年。公元409年,枣庄全境属东晋,公元411年枣庄属东晋兰陵郡。
南北朝(公元420年~581年),枣庄地区先为齐地,后为梁地。齐时,枣庄地区北属鲁郡,辖蕃、永兴、昌虑;南属兰陵郡,辖氶、鄫、傅阳。梁时,枣庄地区北属蕃郡,辖蕃、永福、昌虑县;南属兰陵郡,辖氶县、鄫县、合乡县、阴平、傅阳县。公元420年撤销戚县,薛县并入蕃县,移兰陵县治昌虑城(土城村),新置阳平县(治滕西王晁村),属高平郡。公元467年,枣庄地区属北魏,新置永兴县,治临城,置永福县,治崮岘。公元550年后废蕃郡留蕃县,废合乡、昌虑,永兴、永福、阳平等县建制。是时枣庄境内只有氶、蕃两县建制,氶属兰陵郡,蕃属彭城郡。公元557年北周灭北齐,政区未变,先属北周,后属北齐。
隋朝(公元581年~618年),公元583年(隋开皇三年)废兰陵郡。586年(开皇六年)改蕃县为滕县。公元596年(开皇十六年)改氶县为鄫州,设兰陵县(治旧氶城),升滕县为滕郡,旋复改为滕县。公元602年(大业二年)废鄫州,改兰陵县为氶县,不久改氶县为兰陵县。
唐朝(公元618年~907年),枣庄地区属河南道,北置滕县,南置兰陵县。公元621年(唐武德四年)改兰陵为氶县,隶属沂州琅琊郡。滕县隶属徐州彭城郡。
北宋(公元960年~1127年),公元960年,枣庄地区滕县隶属京东西路徐州彭城郡,后改称滕阳军;氶县隶属京东东路沂州琅琊郡。
金代(公元1127年~1234年),滕县隶属山东西路,公元1182年(大定二十二年),设滕阳州,后改滕县。公元1216年(贞祐四年),置峄州(因葛峄山而得名)领氶县,后划为邳州。明昌二年(1191年)改兰陵县,隶属山东西路。
元代(公元1271年~1368年),枣庄地区属山东西路,北部置滕州下领滕县,南部置峄州下领兰陵县。
明代(公元1368年~1644年),枣庄地区属济宁府,后属兖州府,北置滕县,南置峄州,洪武二年峄州降为峄县。1385年(洪武十八年),滕县、峄县改属兖州府。
清代(公元1644年~1911年),枣庄地区属山东省兖州府,北置滕县,东南置峄县。
中华民国(公元1912年~1949年),枣庄地区,东南为峄县,西北为滕县。滕县初属岱南道,1918年改属济宁道,1928年直属省领导,1931年属山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。峄县1918年属济宁道,1928年直属省领导,1932年改属山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1948年改属山东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区。1948年秋,枣庄地区内民国政府全部溃散,其行政建置亦不复存在。
日军侵占时期公元1938年3月至1945年9月,枣庄地区仍为峄、滕两县,属鲁西道,后属兖济道。
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政府,枣庄地区南为峄县、北为滕县。峄县于1939年11月建立抗日民主政府,属鲁南专区。滕县分滕东、滕西县,滕东属鲁南专区,滕西属湖西专区。1944年建立滕县抗日政府,属鲁南行署二专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,1949年10月,枣庄地区仍为峄、滕两县,峄县属台枣专区,滕县属尼山专区。1950年5月,峄、滕两县属滕县专区。1953年7月峄、滕两县改属济宁专署领导。 1958年峄县机关迁至枣庄镇。 1960年峄县改为县级枣庄市,1961年改建山东省直辖市。滕县于1979年划归枣庄市。[4]
2001年3月,枣庄市行政区划发生变化,共减少乡镇30个,减少比例为33%。全市共设14个街道办事处,42个镇,5个乡。
2004年6月,枣庄市委市政府以及大部分市直机构西迁原薛城区,成立新城。新城成为枣庄市新的政治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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