奋进的准格尔

家乡区县: 内蒙古准格尔旗

 每个人谈起自己的家乡,总有值得你自豪的地方,或是一处美景,或是一座建筑,或是一道美味,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当地独特的民风民俗,只有生活在当地的人们才最能表达这份独特。现在就拿起你的手机或摄像设备,记录你家乡的一情一景,一人一物,成为自己家乡的最佳代言人。  由北方新报与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内蒙古网络文化协会、正北方网联合主办的“活力内蒙古——我为醉美家乡代言”微视频大赛正式启动。大赛作为全区大型公益文化活动,旨在通过微视频作品的创作和展示,让更多的人了解内蒙古的风土人情,宣传内蒙古的发展变化,把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用影像传播出去。

本次微视频大赛面向大众,所有影视制作爱好者均可参赛,拍摄形式不限,可以制作微电影、微动漫、微视频等。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。征集结束后将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评奖,所有参赛者将有机会角逐最佳作品奖的万元奖金。此外,本次大赛还设有最佳创意奖2名,奖金3000元;最佳剧情奖3名,奖金2000元;最佳人气奖5名,奖金1000元;最佳参与奖10名,奖金500元。

参赛作品要求:

1.以展现家乡美为主题,可以从家乡的美景、美食、建筑、街巷、人物、风俗等作为切入点,以小见大,来表达醉人的家乡之美。视频要求条理清晰,情节完整;

2.MPG、WMV、AVI、MP4、MOV格式均可;

3.参赛选手可以使用单反相机、摄像机、电影机等专业器材进行拍摄,建议使用1080P(1920×1080像素)以上分辨率进行拍摄,并且通过后期剪辑软件进行制作。或者用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电脑摄像头等各种非专业拍摄器材进行拍摄,建议使用720P(1280×720像素)以上的分辨率进行拍摄,通过“视频编辑器”等手机APP软件进行剪辑和制作,参赛作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;

4.同一参赛者(个人或团体)最多可以提交3部作品;5.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制作,如有抄袭剽窃等行为,一切法律后果自负。

LJ1123(2014-12-10) 评论(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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