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
永春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。
1956年,厦门大学林惠祥教授带领的考古实习队,在万春寨
永春城
永春城
、九兜山等地,采集到大量商周时代文物。其中经过补接的印纹大陶瓮内壁,有形状极为明显的谷粒和稻稿痕迹,证实永春在3000年前已有稻谷。
在长期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,永春农业生产发展缓慢,水平很低。加上赋税地租,天灾人祸,大多数农民过着“米汤照人影,糠菜半年粮”的贫困生活。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815万元(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,村及村以下工业的产值计入农业总产值,下同。),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98元。
新中国成立后,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,永春粮食连年增产,农业产值逐渐增加。至1957年,全县农业总产值4046万元,比1949年增长123%,按农业人口人均年产值182元。
1958年起,在“大跃进”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“共产风”和生产上的高指标、瞎指挥,使农业生产遭到很大挫折。1960年,全县农业总产值下降到3000万元左右。1961年纠正“左”的错误,国民经济执行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方针,196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3888万元,接近1957年的水平。
1964年开始至70年代末,永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较大成绩。但由于多次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,有些工程窝工浪费、劳民伤财;“文革”期间,学大寨搞“政治评分”,“割资本主义尾巴”,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。197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369万元,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146元,低于1957年的水平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调整农业结构,农村经济日趋活跃。1983年全县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水平,大多数农民温饱问题得到解决,许多农民生活显著改善。但1984年至1986年,由于耕作面积和农业投入的减少,粮食总产连续下降。1987年,粮食总产量回升。全县农业总产值增至11940万元,是1949年的6.6倍,按农业人口人均286元,是1949年的2.9倍。农业内部各业产值的比重:农业49.91%,林业3.17%,畜牧业15.90%,工副业30.94%,渔业0.08%。[17]
截至2013年末,农业总产值增至194922万元,同比增长4.7%。[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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