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涌社会经济二

家乡区县: 东莞市

二、国民经济曲折发展时期
随后麻涌经历了人民公社、“大跃进”和“文化大革命”,农业生产曲折起伏,发展缓慢。新中国成立初的十年时间里,麻涌乡(村)的经济收入以农业生产为主。工商业发展缓慢,乡(村)集体仅有一些小规模的修造农用船(艇)和农具器械维修厂(场)、露天红砖和地板砖窑。村民的个人副业收入靠“自留地”种植和养殖小量的禽畜。乡(村)分别开设规模较小的杂货、饮食、农家具、钟表维修、裁缝等店铺和三行(泥水工、木工、搭棚)等。麻涌供销总社成立后,先在大步、新基设立分社,后发展到各村,主要供应农具和生活日用商品。1959—1961年连续三年遭遇自然灾害和人为的决策失误,造成粮食减产。经过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后,1962年开始,粮食增产。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“农业学大寨”运动,大搞农田基本建设,对改善生产条件起到一定作用,但全面推行所谓“政治挂帅”的大寨式评工记分,再次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受“左倾”错误路线干扰,“以粮为纲”,粮食上调任务重,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也受到限制,农村人均收入低微,每个劳动力日值一般只有几毛钱,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只有几百元钱。 改革开放前,麻涌镇以农业为主,工业企业很少。1959年,麻涌公社社办企业只有修(造)船厂、农(机)械厂、竹(草)织厂、副食厂、榨油厂等1 0 家,1972年增加到25家,职工总人数为577人。1973年,社办企业增加9家,职工人数增加206人。工业总产值为44.75万元(按1970年不变价),劳动生产率为2172元(按70年不变价)。1974年,社办建材厂正式投产,主要产品为红砖,职工有230人。1978年,改建成小型水泥厂(新沙水泥厂的前身),有职工61人,当年生产硅酸盐水泥1350吨,纯收入3.2万元。大队的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红砖轮窑为主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麻涌纠正“左”的错误倾向,积极贯彻执行新的农村经济政策,农业全面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。

 

黄C琪(2014-10-24) 评论(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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